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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度未成年人建设测评情况通报

来源: 温州市文明办编辑: 张茹时间: 2009-04-02收藏推荐评论打印关闭
摘要:关于2008年度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 建设测评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

关于2008年度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

建设测评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文明委,市直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和考核评价各地、各部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迎检工作的通知》(温委办发〔2008〕192号)精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组按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的总体要求,结合年度日常工作落实情况,采用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调查问卷、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综合测评。现将测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从测评情况来看,各地、各部门能按照《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内容的要求,精心部署、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基本得到落实。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组织领导有力。各地、各部门在思想上比较重视,把迎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明确分工,及时部署,迎检工作做到有条不紊。如市两办及时下发了测评迎检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会议,对迎检工作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各地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并通过专项督查,进一步统一思想,细化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各地文明办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迎检工作。
  (二)台账准备认真。针对这次迎检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的特点,各地、各部门克服人手少、工作协调难、日常事务多等困难,整合力量,认真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和分类整理工作,基本做到详实、规范。如洞头县、乐清市、鹿城区的台账资料中材料索引表、记录要求表、地点申报表等都很完备,而且能对照体系的测评内容和具体指标对材料进行整合筛选,逐条逐项予以说明佐证。
  (三)工作成效明显。在实际工作中,各地、各部门能根据各自职能,突出自身特色,采用行之有效的形式和载体,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如市关工委积极搭建平台,组织发动全市近3.5万“五老”志愿者广泛开展“五老护苗”行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有效解决市区城镇未成年居民医疗保险问题,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温州市区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办法》,并于2008年7月1日正式实施;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管理试行办法》,切实解决新温州人子女就学问题,努力实现“同城同待遇”;鹿城区在七都镇建立全省首个“华侨留守子女关爱基地”,成立全市首个“青少年阳光心灵俱乐部”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瓯海区在泽雅镇建立“纸山文化·农耕文明”实践基地,组织未成年人开展体验教育;乐清市以古诗文经典诵读工程、细纹刻纸等民间艺术传承教育等活动为抓手,开展未成年人特色教育活动;瑞安市推进三史馆建设,强化乡土教育;永嘉县打造“楠风营地”未成年人校外实践基地,举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希望论坛,为学校、社会和家庭提供交流平台;洞头县建立富有海岛特色的“海霞”青少年体验基地,并开展“海霞精神”星星火炬传递活动,启动了“农村青少年教育网络”试点工作,促进村校联动;文成县以珊溪镇街头村连续17年评选孝子孝孙事迹为典型,大力推进“孝道文化”建设,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应。
  二、存在的问题
  各地、各部门在加强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对照《测评体系》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认识不够到位。一些地方在思想上还没有引起真正重视,虽然对工作责任已经进行分解,但缺乏有效的措施抓落实。迎检工作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存在畏难、侥幸心理,个别地方对测评内容不熟悉,对考评要求不明确,工作着力点不清楚。个别部门积极性不高,意识不强,甚至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部分学校重智育、轻德育现象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没有提到应有的高度上来。
  (二)台账不够规范。一些地方没有按测评内容对材料进行归类整理,材料索引表、记录要求表、地点申报表尚不完备;没有通过目录将材料内容和测评标准一一对应,并对照测评内容和具体指标逐条逐项予以记录,层次不清;相关佐证材料比较单薄,没有突出主题,准确性不强。
  (三)工作不够平衡。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不平衡,工作质量差参不齐。虽然各县(市、区)在未成年人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基本上得到了落实,但与新形势下未成年人工作面临的新任务相比,一些地方还存在人手少、经费缺等现象。教育场所和活动设施还不够完善,“三结合”教育体系、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等方面存在不足,一些地方没有上规模的少儿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的管理使用还有待加强。一些县由于社区建设相对滞后,社区本身功能不齐全,导致社区在如何发挥未成年人工作的平台作用方面发挥不明显,与城区比较差异较大。此外,在对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上也不平衡,对流动儿童、流浪儿童、孤残儿童及边缘儿童等一些特殊群体的关注相对不够,各地普遍失分较多。
  (四)制度不够完善。各地、各部门虽然在实际工作中对一些相关要求都已经落实,但由于没有及时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在账资料中未能得到有效体现。如关于校外辅导员,很多学校实际上都配备了校外辅导员,但查看有关校外辅导员队伍的选聘制度、管理制度时,却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在留守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相关部门虽已通过各种有效载体关爱留守儿童,但在制度层面没有形成保障措施,没有提供有关保护留守儿童权益的政策文件。在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方面,各地也做了大量工作,但不能说明提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或资助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政策措施,部分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计划措施、活动方案、日程安排等制度建设还有待加强。
 
 
 
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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