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月份创建文明城市“96150”热线电话受理中心共受理群众来电1527件,来信、来访121件(人)次,其中当场答复1355件,书面交办172件,已办结172件,办结率100%。从群众投诉情况来看,集中反映以下三方面问题:
一、市容整洁问题:
自各地广泛开展“市容环境大整治 推进温瑞塘河综合整治”活动以来,市容环境有所改观,但城区部分地段和城郊结合部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1、南浦路与双龙路交叉口两侧绿化带后及施工道路两侧墙边堆满垃圾。
2、府东路物华天宝西南角人行道上,因安装红绿灯开挖路面数月,仍未修复。
3、汤家桥路大转盘西北角桥边墙内河坎倒塌积满垃圾。
4、水心住宅区茶花苑2-3幢住宅楼西边,因安装地下水管道路开挖多月,未见修复。
5、学院西路都市花苑3号楼西首一处违章棚屋,无证经营废品收购,长期占道堆放废旧物品,污染环境,影响通行。
6、府东路(物华天宝至学院路口段)路面多处破损,东侧沿路店面遮阳蓬破旧不堪影响市容。
7、望江西路三桥段南侧约300米露天开放式木材交易市场,有损城市形象。
二、环境污染问题:
1、瓯海区梧田街道大堡底村联建房工地,施工单位擅自将泥浆直排后岸河内。
2、瓯海区梧田街道社保大楼北侧,一家无证木材加工厂,昼夜加工,噪音扰民。
3、瓯海区梧田街道月庄河(梧田派出所前面河道边),有船经常向河道内排放泥浆。
4、鹿城路三桥段两侧绿化带养护差,垃圾污染严重。
5、鹿城区黎明街道蒲州村劳力安置房部分村民,近期多时段乱放高音喇叭,严重影响附近住宅区学生高考复习和群众的正常生活。
6、近期城区“办假证小广告”乱涂写、乱张贴现象返潮,火车站附近道路新修饰的围墙上较为突出,特别是蒲鞋市街道范围内的墙面上盖满了辖区派出所的报警电话。
三、违法建筑问题:
3-4月份,各区、市有关部门(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和拆违人员7520人次,共拆除各类违法违章建筑物31.6万平方米。但各地和近郊农村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禁而不止,少批多建和拆后重建现象时有发生。
1、温州市永泰汽车修理厂擅自在城区牛山北路33号后面,违法搭建较多棚屋,占地面积约4亩。
2、鹿城区上戍乡下岸村村委会主任康岳春,利用职权,擅自在该村瓯江沿岸的集体耕地上(330国道范围内,嘉祥服装厂对面)非法圈墙,违法搭建铁棚屋,出租给交警部门设停车场,占地面积约4亩。
3、南京军区杭州房地产管理分局温州办事处未经审批,擅自在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金竹村金安路105号后面10米处,违法建造6间4层楼房,占地面积约2亩。
4、瓯海区丽岙镇沈岙村村民,擅自在该村益胜货运公司北侧后面,违法搭建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占地面积约2亩。
5、瓯海区仙岩镇星光村老人协会,擅自在该村废弃地上,违法搭建9间1层棚屋,占地面积1.3亩。
6、瓯海区郭溪镇浦北村村委会主任陈金虎,利用危房拆建,擅自将浦北街老房4间2层违法扩建到4间5层。
7、龙湾区沙城镇永安村村民,擅自在该村菜场后,违法建造1间3层的汪氏祠堂,占地面积约3亩。
8、苍南县望里镇欣安乡小云斗村村委会,擅自将宜山交警队桥边2亩耕地卖给华欣造纸厂,违法搭建铁棚仓库。
针对上述问题,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从创建文明城市的大局出发,明确职责、通力合作、强化监管、狠抓落实,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附:“96150”热线电话办理情况统计表
温州市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