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官员称,说误传的消息才是误传,针对这个有争议的让座条款一定会修改。
公交车上不给老人让座,车长劝了半天你也不听,有可能会被“拒绝乘坐”,并收到50元罚单哦。这是《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的一项新规。当地媒体以《乘公交不让座会罚50元》报道了此事。事后,郑州市法制局官员对此进行了澄清:这是“技术问题”出现的歧义,条例没规定“乘公交车不让座罚款”。 因此“乘公交车不让座罚款50元”是误传。4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官员称,“乘公交车不让座罚款50元是误传”这个消息才是误传,是没有根据的。针对这条饱受争议的条款,他称,一定会进行修改。
这条饱受争议的条款到底“误”在何处?
最新进展
争议条款“一定会修改”
7月2日晚,郑州市政府法制局法规处处长张伟杰在接受采访时说,在当日下午的常委会小组审议中,此条款有多位与会代表提出异议,并被建议修改。
7月3日下午《乘公交不让座会罚50元》见报以后,曾在2日参与现场审议的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柴清玉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引发争议的让座条款“一定会修改”。
官方解释
争议条款“诞生”事出有因
这条饱受争议的条款怎么“诞生”的呢?郑州市政府法制局相关负责人给出了两个版本的解释。
郑州市政府法制局一位负责人解释为:“乘公交让座”这一条是在今年3月根据市民的意见加上的,后来处罚条例忘了做相应修改,导致草案把不让座也划归到罚款的范围内。
另一位负责人则解释,因为技术问题,条例的第一款和第二款没有分开,使原本拟定为第三款的让座规定,变成了第二款。因此,遇特殊群体不主动让座就被归入处罚的范围。据河南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