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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健全社区共建机制争创省级示范文明城市

来源: 编辑: 平阳县文明办时间: 2008-07-17收藏推荐评论打印关闭
摘要:         在示范文明城区创建中……
         在示范文明城区创建中,平阳县着眼于基层细胞建设,充分发挥社区主力军的作用,全面开展社区共建活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一、提高认识,营造共建氛围。共建单位是开展社区文明创建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平阳县在开展社区共建工作中,强化共建单位共建意识入手,按照“共建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引导共建单位积极参与社区建设,营造“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共建氛围.通过加强宣传发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共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加强沟通,多种形式使共建单位由“局外人”变成“热心人”。通过培育典型,培育一批有活力、有特色、出成效的共建典型单位.通过典型引路的方法,引导共建单位、社区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共建。
        二、拓宽渠道,加大资金扶持。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以来,该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统筹解决了社区工作人员工资问题,同时,采取多渠道筹资也解决了昆阳镇社区办公用房,但宣传活动经费仍然十分紧张,开展各种社区公益活动也无法得到资金保障。为此,除县镇两级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社区创建工作之外,还通过多渠道拓宽筹资,引入社会力量,引导共建单位加大力度投入资金参与社区建设。
        三、创新载体,激发共建活力。开展社区共建活动,平阳县立足社区实际,不断创新载体,增强共建活动的吸引力,提高其有效性,以达到相互联动的目的。县乡两级文明办要发挥其指导、协调的作用,帮助解决共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创新活动载体:社区共建必须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结对共建活动为依托,通过一些灵活多样的活动载体来付诸实施,最大限度调动双方的积极性,使共建单位与社区由过去“点上的接触”转变为“面上的结合”。
        四、健全制度,完善共建机制。根据《平阳县开展县机关单位与昆阳镇共建文明社区活动的通知》(平委发[2005]234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社区“共建共享、互利双赢”机制,明确双方单位的权利、义务,督促有关共建单位继续做好共建工作,切实解决社区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按照群众评议与综合考评相统一的原则,对社区以及共建单位工作进行评议,把评议结果作为考评文明单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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