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构建渔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渔农户为对象,发展以县文化馆、县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国家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为骨干,以村文化活动室为基础的渔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到2011年,建成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于一体的县文化中心,基本建成县体育中心。县图书馆、文化馆建设面积均不低于1500平方米(一类地区国家二级馆标准),县图书馆藏书达15万册以上,并配备流动图书车,县文化馆要配备流动演出车。乡镇要加快建设多功能、综合性文化站,争取实现每个乡(镇)建有用房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符合标准的综合文化站。综合文化站建有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文化培训室、“共享工程”电子阅览室、广电室和文化广场。
二是推进渔农村广播电视进村入户工程。加速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在广播电视无线信号覆盖率达到100%的基础上,实现全县20户以上自然村有线电视“村村通”工作目标,力争城镇入户率达99%,渔农村入户率达85%。加大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和发射设施更新改造的投入,建立数字电视平台,完善渔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覆盖体系,建立广播电视维护保障运行机制,确保“村村通”、“优质通”、“长期通”。
三是建设渔农村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网络。积极推进渔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传播设施,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与数字电视、渔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渔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政府门户网、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基层文化活动中心相连接,建成覆盖全县城乡的文化信息网络,同时加快公益文化单位文献信息资源的自动化、网络化和数字化建设,推进数字图书馆建设,为渔农民群众提供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建成2个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
四是实施渔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继续实施渔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2131工程”,到 2011年,实现全县每个中心村每月放一场电影,行政村放映覆盖率达到100%。继续加强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和渔农村科教影片的放映,逐步实现由胶片放映向数字放映的转变。
五是开展渔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立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认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加强对以贝雕、贝壳舞、龙头龙尾、渔灯工艺等为代表的渔农村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发掘、整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开展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民间艺术及民俗项目表演,培育扶持民间艺术之村、特色艺术之村、特色文化乡镇,命名表彰民间艺人,培育文化名村、名人、名品。认真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通过普查评估,提升文物保护单位级别,积极做好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工作。
六是加快渔农村体育事业发展。以创建体育强乡(镇)为载体,加强渔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基本建成县体育中心(一期),40%以上的村居有文体小广场,100%村居有健身苑点,50%的乡镇达到浙江省体育强乡镇标准。继续实施扶持贫困村计划,推动渔农村落后地区体育设施建设。开展体育三下乡活动(即送健身器材下乡、送体质监测下乡、送体育培训下乡),让更多渔农村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活动,努力提升渔农村体育发展水平。
七是组织开展渔农村群众文化活动。鼓励县文化馆、图书馆、放映队等文化单位,送戏、送书、送电影、送文化科技知识到渔农村,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文化馆工作重心要下移,要把工作面向渔农村广大群众,组织策划带有示范性、导向性、节庆性的文化活动。乡镇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也要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活跃渔农村文化生活。有关部门及乡镇每年各组织6次以上以渔农民群众为主体的文化展演活动。
八是积极繁荣渔农村文艺创作。大力扶持渔农村文艺创作,认真组织创作讴歌主旋律、富有鲜明时代特征、真实反映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反映渔农村群众现实生活、催人奋进的群众文艺作品。大力培养和发展一批渔农村文艺创作骨干、业余文艺队伍,90%行政村建有一支以上渔农民业余文化队伍。
九是强化渔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坚持不懈的开展“扫黄打非”斗争,依法保护文化知识产权,打击各种非法文化经营活动,净化渔农村文化市场。加强对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经营性演出、娱乐、网吧及文物流通等文化市场的管理。
十是加强渔农村文化队伍建设。在乡镇综合改革中,各乡镇要明确渔农村文化工作的职责,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以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为载体,积极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挑选有一定专长、热爱渔农村文化工作的文艺骨干充实基层文化工作队伍,保证各乡镇至少有1名文化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渔农村文化队伍培训,努力提高渔农村文化骨干对群众文化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增强为渔农村群众文化工作服务的水平,将渔农民业余文化队伍骨干培训纳入政府培训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