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迎奥运文明出行”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化“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力弘扬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新风尚,不断提升我市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省文明办《关于开展“迎奥运文明出行大联动”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迎奥运文明出行”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全市“文明出行”主题实践活动推进会
1、时间地点
6月15日上午9:00在瑞安市市府广场。
2、参加对象
⑴出席领导:温州市领导,温州市文明办、温州市公安局、温州市交通局领导,瑞安市领导;
⑵集会方队人员:瑞安市机关干部,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代表,志愿者代表,新温州人代表等;温州市十佳文明出行示范单位和示范窗口获奖代表(由各县(市、区)文明办、有关部门带队)。
3、会议内容
⑴宣读温州市十佳文明出行示范单位和示范窗口表彰文件;
⑵举行颁奖仪式;
⑶获奖代表宣读“迎奥运文明出行”倡议书;
⑷出租车驾驶员及社区群众代表作表态发言;
⑸有关领导讲话;
⑹组织万人签名活动;
⑺有关领导慰问执勤交警、文明出行志愿者等;
⑻组织市民、志愿者在瑞安市主要场所及路口发放“奥运与礼仪”宣传手册,向行人宣传文明出行,开展文明行为规范劝导活动等。
4、其他事项
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文明出行主题实践活动,积极营造全市联动、全民参与的活动氛围。
(二)“文明出行记者在行动”
1、活动时间:6月16日下午至6月17日上午;
2、参与媒体:浙江电台交通之声《有理走天下》、浙江电视台钱江都市频道《新闻007》、钱江晚报专栏、浙江在线专页、浙江文明网;
3、活动方式:以暗访为主;
4、暗访内容:汽车闯红灯、人行天桥处行人横穿马路、站点出租车候客秩序、公交车违规行车、会车打远光灯、斑马线上汽车不礼让行人等;
5、责任单位:温州市交警支队,鹿城、龙湾、瓯海区文明办。
(三)“文明出行”巡回义演宣传
1、巡回宣传时间:7月2日下午至7月3日上午;
2、义演时间地点:7月2日19:30在温州东南剧院;
3、义演主体:省曲艺团、新丝路名模、交通旅游传媒艺术团,鹿城区文明办选送2-3个特色节目;
4、“文明出行”慰问时间:7月3日上午;
5、责任单位:鹿城区文明办。
二、活动要求
倡导文明出行是今年我市深化“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市文明委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突出抓好文明出行大宣教、交通陋习大曝光、文明出行大实践和交通秩序大整治等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规范出行行为,增强文明交通意识,不断提升我市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