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市容管理,建设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推进温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城区文明创建的工作需要,市文明办决定就“城区市容文明长效管理”议题召开民主恳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08年8月7月(星期四)上午9:00在鹿城区南浦街道春秋社区会议室召开。
二、恳谈内容
各部门在市容管理过程中承担的目标责任;如何实施奖惩激励措施;如何调动政府部门、城区、乡镇(街道)和基层社区、村居的日常管理积极性;城区市容文明管理的其他意见建议等。
三、参加对象
市文明办、鹿城区领导;鹿城文明办,鹿城区市政园林局,市行政执法局鹿城分局,市房管局鹿城分局,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二大队,鹿城区南浦街道主要领导;社区领导及群众代表5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文明创建社会监督员代表6人。
四、有关要求
1、请与会人员围绕《温州市城区市容文明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精心做好发言准备。
2、鹿城区文明办负责做好鹿城区有关职能部门及社区群众与会人员的确定和通知,名单于8月5日下午下班前统一上报市文明办综合处(联系人:沈珠楹 88965359),并协调做好会议地点的确定和会场布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