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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批市级文明单位开始预申报

来源: 温州市文明办编辑: 潘威历时间: 2008-08-28收藏推荐评论打印关闭
摘要:关于第十四批市级文明单位开始预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各有关……

关于第十四批市级文明单位开始预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各有关单位:

 

 为不断提高文明单位创建质量,注重创建过程,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促进文明单位创建真正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对新一批温州市文明单位创建实行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温州市文明单位创建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具备评选温州市文明单位条件的申报单位在确定申报意向后,要在本单位公布温州市文明单位评选标准,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在自评基础上,向所在县(市、区)文明办提出书面申报。各县(市、区)文明办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上批次分配名额数增加20%确定预申报名额,评选名额确定后,按标准量分择优选取。市直属部门及省、部属驻温有关单位直接向市文明办农村处申报。预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08年10月31日。(地址: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1624室,联系人:潘建文,电话:88968597,传真:88968596。)

 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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