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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未成年人测评材料说明

来源: 温州文明办编辑: 潘威历时间: 2008-09-01收藏推荐评论打印关闭
摘要:关于填写“测评材料提交表” 及报送相关材料的说明 1、填写的“测评材……

 关于填写“测评材料提交表” 及报送相关材料的说明

 1、填写的“测评材料提交表”(附后)单位负责人要手写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2、报送的材料以04年以来的材料为主,相关附件(包括文件、工作简报及音像视频、照片等材料)每一页要加盖单位公章。

 3、填写“测评材料提交表”的详细方式和要求,按《操作手册》“材料审核记录表”中的“记录要求”填写。

 4、所有材料均须编号,编号格式如下:Ⅲ-1-①,“Ⅲ-1”代表第1个测评内容,“①”代表该测评内容中的第1个标准。

 5、提供的材料须按测评内容分类归档成册,每册编写目录,通过目录将材料中相关的内容与各测评标准一一对应。

 6、记录的各项内容要有相关材料印证,提供的材料(佐证材料)要真实可靠,最具权威性,最符合“记录要求”, 最能代表被测评地、部门(单位)工作水平的材料为宜,能充分说明提交表所表达的内容即可,不宜面面俱到、求大求多。

 温州市文明办

 2008年8月31日

 

测评材料提交表

测评内容序号

 

  

 

提交部门

 

   

 

联系人

 

提交日期

 

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

 

部门盖章

 

 

       

温州市文明办

关于填写“测评材料提交表”及报送相关材料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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