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
温文明委〔2008〕10号
关于开展首批温州市文明街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委: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文明街道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提高创建水平,根据市文明委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开展首批温州市文明街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部署和要求,以《温州市文明街道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温州市文明街道测评体系》为依据,紧紧围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全面提高街道文明创建水平,推动我市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整体发展。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评选的街道必须符合《温州市文明街道评选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各项要求,主要依据2007年以来文明创建的实绩进行评选。
三、评选表彰奖励办法
1、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街道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向县(市、区)文明办提交申报报告。
2、推荐上报。各县(市、区)文明办按照《温州市文明街道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温州市文明街道测评体系》的要求,对申报街道进行考核测评,经相关部门联审,报各地文明委审定后,向市文明委推荐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08年11月30日前报市文明办城市处。
3、审核命名。12月份,市文明办将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各地推荐上报街道进行考评,优胜单位经新闻媒体公示,由市文明委审定同意后,报请市委市政府发文表彰。
4、物质奖励。获得温州市文明街道荣誉称号的街道补助奖励经费5万元。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把组织评选市级文明街道作为夯实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基础、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2、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各地要认真按照《温州市文明街道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温州市文明街道测评体系》要求,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对照标准,确保评选质量,把真正符合条件、能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
3、广泛宣传,提升水平。各地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主要目标,深入宣传文明街道创建的重要意义,把精神文明创建过程变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不断提高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高街道党建、思想道德建设、综合治理、环境整治、文体活动和社区服务等工作水平,逐步建立起制度化的领导机制、系统化的管理机制、规范化的监督机制、科学化的考评机制和社会化的共建机制,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市容文明的现代城市街道,形成文明礼仪、诚信守法、团结和睦、互帮互助、扶正祛邪、崇尚先进、尊重科学的道德风尚。
附:温州市文明街道申报表
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8年11月14日
主题词:文明街道 评选 通知
温州市文明办 2008年11月14日印发
附件
温州市文明街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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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 道 概 况 |
街 道 全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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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 细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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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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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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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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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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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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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要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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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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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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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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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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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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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工作人员总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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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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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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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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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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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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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 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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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为市级以上 先进集体荣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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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情 况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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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情 况 简 介 |
党、政主要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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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文明委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市文明委审批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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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工作情况简介内容包括:1、自然概况;2、2007年以来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详细情况另附3000字以内材料)。上报表格及材料一式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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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文明街道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