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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巡演活动通知

来源: 温州市文明办编辑: 张茹时间: 2008-11-28收藏推荐评论打印关闭
摘要: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

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关于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浙文明办〔2008〕8号),切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 以“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为主要宣传内容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艺巡演进学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二、组织机构
  市文明办、市教育局等有关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温州市“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文艺巡演活动委员会。
  顾 问:曹国旗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主 任:方立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副主任:
  陈庆念 市文明办副主任
  张志宏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李珍阳 市教育局学生处处长
  石富兴 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处副处长
  黄良成 瑞安市越剧团团长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陈庆念兼办公室主任。市文明办负责文艺巡演剧团的组织协调、剧本的审定、经费的落实工作,市教育局负责落实各巡演学校的场地安排、学生的组织和安全保障工作,瑞安市越剧团承担具体的巡演任务。
  三、日程安排
  2008年12月4日至2008年12月25日,原则各县(市、区)各演出2场,日程安排和演出学校名单附后。具体演出时间和学校如有变动,由剧团与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协商确定。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要充分认识“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文艺巡演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做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活动实效。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围绕主题,创新载体,开展各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道德实践中的典型事例,使全社会倡导人人争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的文明风尚,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各地各学校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必须严密组织,确保活动安全有序,使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联系人: 市文明办 卢晓炜(88965201、13868878878)市教育局 叶超程(88636102、13957759929)瑞安市越剧团 黄良成(13968936028)。

  附:

/uploads/soft/3_081128170828.doc
1.文艺巡演活动日程安排
  2.文艺巡演活动反馈表

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温 州 市 教 育 局
200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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