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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文明办6月份工作要点

来源: 温州市文明办综合处编辑: 邵寒诗时间: 2010-05-31收藏推荐评论打印关闭
摘要:一、大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教育。二、深入开展市容环境大整治。三、深化群众……

温州市文明办6月份工作要点

  一、大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教育。认真落实《温州市文明素质提高工程2010年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深化文明出行,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开展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文明交通活动。开展“道德模范基层巡讲”活动,继续办好“文明大学堂”,做好“礼让文化与公民道德”征文评选表彰工作。加强非公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温州市第三届“非公企业十佳精神文明活动创新奖”、“百佳新温州人”评选活动。加大“春泥计划”工作指导、检查力度,开展暑期净化社会文化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举办温州市“文明健康我成长——春泥计划‘红黄蓝’杯”农村娃电视小主持人大赛和“传唱优秀童谣,做有道德的人”网上签名寄语活动。

  二、深入开展市容环境大整治。认真落实市直机关与沿河乡镇(街道)结对挂钩制度,牵头协调做好江滨街道、划龙桥河清脏拆违、河前三包制度落实、工程建设等塘河整治和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督促、指导。组织开展桂柑、夏屋、龙腾、青园、锦园等5个旧居民片区的改造提升和朱垟、丰台、王相、上沙、任桥等8个城郊村综合整治工程。加快文明景墙建设,做好第二期工程项目验收、结算。组织文明创建社会监督员开展市容文明目标管理督查,做好“96150”热线投诉件的交办、催办、督办工作。

  三、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关于开展“内提素质外塑形象 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制定《温州市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以及《测评操作手册》,分解细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0年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城市管理标准。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做好龙湾区、永嘉县、苍南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城区)调研、指导工作。加强市级文明村镇、文明街道、文明服务示范点、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配合省文明办开展文明行业调研活动,做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创建市级文明行业明察暗访工作。筹备第三届“社区邻居节”,继续开展“文明创建风采巡礼”系列宣传活动。

  四、进一步推进“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严格按照市“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部署要求,做好月度量化动态考核。加大治庸治懒力度,推行“一线工作法”,实行挂钩蹲点联系工作制度,开展办机关干部与市容整治点、村庄、社区、单位等挂钩联系工作。加强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继续办好“文明讲坛”活动。筹备成立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研究会。加强全市文明办系统信息调研工作,强化县(市、区)文明办信息工作督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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