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结合农村实际,以创建文化示范村活动为抓手,着力发挥农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切实增强农村文化发展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农村文化发展与繁荣。
一是文化场所齐全。室内独立的文体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设置教育培训、文体娱乐、图书阅览、老年活动等不少于4项内容的活动室。其中图书室拥有图书人均1册以上,并每年添置一定数量的图书。室外文体活动场所建有全民健身路径或标准篮球(门球)场,设有长6米以上的宣传窗,内容包括村务公开栏、宣传栏、黑板报、阅报栏等,宣传窗每年出刊12期以上。
二是文化队伍健全。配备1名以上文化管理员,主要负责室内活动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常住人口1000人以下的行政村至少有1支业余文艺队伍,常住人口1000人(含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至少有2支业余文艺队伍,并经常性开展活动。
三是文化活动丰富。每年组织开展由村民广泛参与、规模较大的文体活动不少于3次。配合做好“2131”农村电影放映工作。注重本地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反映当地文化特色的活动项目,农村文化氛围浓厚。
四是管理制度规范。各项文化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建好、管好、用好现有文化设施,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8小时,日常管理经费落实到位。文化工作情况及开展文化活动的图片、文字材料等台帐齐全。
五是文化工作重视。村“两委”班子中有一名成员分管文化工作。每年召开研究文化工作专题会议2次以上,制订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加大经费投入,每年用于文化体育活动经费人均不少于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