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发展教育 建设教育强市
——在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作荣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同志们: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也是富民强市的基础。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开展教育工作专题调研。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今年2月2日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和2月20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加快教育强市建设的决定》,对温州今后几年的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科学的部署。今天,市委、市政府在这里隆重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长刘希平同志,市委书记、市长邵占维同志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表明了教育在我市发展大局中地位重要。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加快教育强市建设的决定》等一系列部署,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交流经验,进一步强化目标、强化力度、强化措施,加快教育强市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优质均衡发展。下面,我就优先发展教育、建设教育强市,先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寻找差距,进一步增强加快教育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特别是“十五”以来,我市教育工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一条主线,着力破解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两大难点,大力突出普及学前三年到高中阶段十五年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实施素质教育三个重点,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从1989年普及初等教育到1997年普及义务教育,从2002年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到2004年普及学前三年到高中阶段十五年教育,己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体系。我们用占全省1/10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支撑着占全省1/5的教育人口,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显著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四点:
――基础教育在统筹中均衡发展。1997年温州通过“两基”验收后,各级政府继续加大教育投入,改造薄弱学校,实施教育扶贫,调整校网布局,改善办学条件,基础教育各项主要指标大幅度提高。1997—2007年,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分别从2264所、2773所、374所、94所调整为1508所、929所、342所、139所,校均规模分别从79人、225人、1027人、671人调整为166人、621人、969人、1108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从56.66%提高到94.17%,小学入学率从99.85%提高到99.99%,初中入学率从86.49%提高到99.86%。
――职业教育在改革中稳步发展。近年来,我市陆续创建了一批高标准的职业学校,建设了一系列高质量的重点专业,开展了多种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基本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特别是2007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每年安排5000万元,作为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997—2007年,职业学校从187所调整为97所,校均规模从382人提高到1018人,在校生从71481人增加到96259人。全市现有国家级和省级重点职业学校21所,省、市级示范专业分别达到13个和23个,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分别达到2个、8个和16个。
――高等教育在调整中优质发展。近年来,我市通过合并、共建、联办等多种形式,加强统筹规划和资源重组,高等教育正向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的目标大步迈进。温州医学院成为省内为数不多的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和教授评审权的高校,温州大学是浙南地区唯一一所拥有20个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大学。1998—2007年,全市普通高校从3所增加到6所,在校生达6.4万人;成人高校在册生人数从1.8万人增加到4.6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4.7%提高到37 %。
――民办教育在规范中健康发展。多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办学主体多元化和办学模式多样化的改革试验,逐步形成市场需求主导、投资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和学校管理规范的民间办学特色。到2007年,全市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已分别达到1456所、21所、23所、61所、44所,在校生占同级同类学校在校生总数的比例分别达到89%、5.3%、7.2%、36.9%、32%,基本形成了“保中间、活两头、促全局”,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基础教育新格局。
在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我们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主要是:始终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重要思想,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始终坚持教育创新,加快学校现代化建设;始终坚持走政府为主、全社会办大教育的发展路子,努力形成公办和民办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始终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首位,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这些经验是广大教育工作者、人民群众和各级领导智慧与心血的结晶,在今后工作中要继续坚持并发扬光大。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教育在整体上还相当薄弱,离省内先进地区还有不少差距,还面临着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
一是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依然突出。全市农村学校量大面广,现有974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58万人,教职工3.6万人,均占全市义务教育在校生、教职工总数的近64%。这些学校不同程度存在着办学条件简陋、办学经费短缺、教师待遇偏低等问题,发展较为滞后。一些地方城乡差距较大,并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二是职业教育发展相对滞后。一些地方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资金投入不足。职业教育发展规模不大,个别县(市、区)普职比失调,与1:1的要求差距较大。部分学校面向市场的办学能力有待加强,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同温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尚有一定差距。
三是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生均教育经费指标落后,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严重偏低,并长期居于全省末位。多数地方中小学教师经济待遇长期低于当地公务员收入水平。个别地方普九“欠债”问题严重,因债务而影响中小学正常教学秩序的事件时有发生。市区旧城改建、新城建设的配套学校建设滞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压力大。四是教育教学改革有待深化。部分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素质教育仍是薄弱环节。办学体制和教育结构还比较单一,各类教育资源整合不够、均衡化不足。一些地方和学校仍以分数、升学率高低论英雄,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突出。
以上问题,与“学有所教”的目标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享有良好教育机会的要求不相适应,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不相适应。我们一定要在肯定成绩中树立信心,在总结经验中明确方向,在分析问题中寻找差距,进一步增强加快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坚定不移地推进教育强市建设
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加快推进“三个温州”建设的关键时期。能否实现既定的奋斗目标,关键在人才,根本在教育。党的十七大作出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温家宝总理在刚刚结束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报告中提出“要让孩子们上好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目标要求。所有这些,都为我市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给我市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机遇,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创新,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高标准普及学前三年到高中阶段十五年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温州教育事业科学和谐、优质均衡发展。
今后四年我市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创建教育强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到2011年,教育投入基本满足需要,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师资素质显著提高,资源配置优化合理。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7%以上,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入学率达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5%以上,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3年,市民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0年以上,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形成系统完善、充满活力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牢固确立与浙江省三大中心城市地位相匹配的教育地位,实现从教育大市到教育强市的历史跨越。根据以上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在具体实施时,要切实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基础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的奠基工程,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建设教育强市的首要任务。
一要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统筹城乡教育发展,这是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点和难点所在,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一是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市政府从2005年起,在全省率先设立每年3000万元的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短短的两年内,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显著改善。为了进一步集中力量打好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攻坚战,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将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提高到每年6000万元。这是在“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下,市本级财政对县域教育的最大支持。各县(市、区)要紧紧抓住政策机遇,相应增加配套专项资金,确保及时足额拨付。二是加大新农村新校园建设。要按照“高中向县城和重点集镇集中,初中向中心镇集中,中心小学向乡镇所在地集中”的原则,结合城乡建设规划及城镇人口增长趋势,有计划地调整校网布局,改造基础薄弱学校,加大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标准化学校、合格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2008年,市政府拟将改造100所基础薄弱学校作为“办实事”项目。三是保障“小型农村学校”正常办学。目前我市在校生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小型农村学校”还有139所,在校生约1万人。为了不让一位学生失学,我们要特别关注这些办学规模小、办学条件差的农村学校,各县(市、区)要加大经费保障,提高“小型农村学校”经费定额标准,按照至少1.5倍于当地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及时足额划拨公用经费,确保有人办学、有钱办事。
二要推进校际均衡发展。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要加大对义务教育学校的财政投入、师资配备和招生工作的统筹力度,避免优质教育资源过度集中在部分学校,逐步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均衡、师资力量均衡、生源质量均衡,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注重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城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当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不是“削峰填谷”,走低水平的均衡发展路子,而是要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同时,千方百计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加快薄弱学校发展,逐步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要实施名校战略,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努力扩大优质教育的覆盖面,满足“上好学”的社会需求。在这方面,鹿城区组建教育集团的做法值得借鉴。
三要重视学前教育。要坚持以县(市、区)为单位科学规划学前三年教育,创新服务模式,满足多样化的社会需求。全市现有幼儿园150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52所,在园幼儿2.8万人,占全市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为11%。为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规范办园行为,各地要建立幼儿园等级管理和晋级奖励制度,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和等级幼儿园建设。每个建制镇至少要办好1所公办幼儿园,并为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配备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人员。对乡镇民办中心幼儿园,政府将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力争到2011年全市乡镇中心幼儿园建园率达到90%以上,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到85%以上。
四要提升普高整体质量。要努力构建高质量、多模式、开放型、可选择的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既要适当扩大规模,更要注重提高整体质量;既要确保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高比例稳中有升,又要逐步提高普高优质教育资源率。各地要引导学校明确办学定位,加快创建省市级重点高中,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和特色普高的需求。力争到2011年,全市省级和市级重点高中分别达到45所和35所,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率达80%。市本级和鹿城、瓯海、龙湾三区的完全中学逐步实施高中与初中分离计划,稳步推进市区两级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五要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的权益。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益,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现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20.5万人,占全市义务教育在校生总数的23.4%,占全省四分之一强,并以每年2万人数递增。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是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我们必须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的建设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今年争取建好温州滨海学校,投入使用。要加快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要按照至少15倍于普通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及时足额划拨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贫困生档案和资助制度,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近几年,瓯海、瑞安、鹿城、龙湾、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在解决贫困家庭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弱势群体就学方面,有许多典型的例子和做法,值得借鉴。
(二)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三个温州”建设,实现富民强市,既需要大批高素质的专家,也需要大量掌握熟练技术的产业工人。纵观我市现状,劳动力素质不高、技术人才缺乏、科技创新能力薄弱,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级各类技术人才至关重要。
一要加强学校基本建设。针对我市职业教育规模偏小的实际,拓展发展空间,启动职业教育基地建设,是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首要任务。今年要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工业园区先行启动占地约1500亩左右的一期工程建设,同时再选择1—2个地块规划预留3500亩左右建设用地。要创建品牌职业学校,按照国家千所重点职校的要求,于年内启动建设办学规模为5000人以上的温州市第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将其打造成为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示范性学校。各县(市、区)要重点建设1-2所中等职业学校。全市启动创建30所在校生2000人以上的重点品牌职业学校。
二要深化校企合作办学。“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教结合的道路”是职业教育的办学方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途径。这就要求职业学校要开门办学,深化学校和企业、市场、社会的联姻。各地要将企业接纳职业院校教师实践和学生实习列入合格企业和等级企业评估标准,鼓励引导行业协会和企业参与职业学校管理。校企联合创办的企业以及用于学生实习的工厂、车间和实训基地,其企业营业税、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列收后用于办学。企业用于学生实习的工厂及车间,其相应的生产经营项目经当地工商、税务和企业主管部门联合审核认可,可享受校办企业优惠政策。力争到2011年,建成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为主体的国家级、省市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0个,建成省市级示范专业70个以上,中等职业教育优质资源率达70%以上。
三要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要充分发挥职业学校和乡镇成人学校优势,加强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做好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社区教育经费要实行财政单列。以温州广播电视大学为龙头,办好温州社区大学,指导建设各县(市、区)社区学院。今年要建设100所社区学校,进一步完善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学校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建立和完善全民学习、终身学习体系。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学习型社区建设中发挥资源优势、文化引领和示范辐射的作用。
(三)以提升高等教育办学水平为目标,全力推进温州高等教育发展。高校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的重任。要加强规划,推动在温高校向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的目标迈进,牢固确立温州作为全省三大高等教育中心之一的地位。
一要加强高校资源整合,适当扩大办学规模。要充分利用温州高教园区现有在温高校布点相对集中、位置相近的优势,支持高校之间进一步创新教育资源优化整合机制,初步实现“师资互聘、专业互通、学分互认、教改互动、公共资源共享”的办学模式。要稳步发展本科教育,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鼓励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自学考试。大力支持温州医学院办学,努力办好温州大学,使两校整体办学实力达到省内同类学校先进水平。支持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为“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支持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争创“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高标准建设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努力解决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的发展空间问题,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高等职业教育。到2011年,在温高校博士点和硕士点数量分别达到8—10个和80个以上,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达到8万人以上(其中本科生4万人以上,研究生2500人以上),成人高校在册生达到10万人以上,基本形成学科门类多样、特色鲜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规模与层次的高等教育体系。
二要加强学科专业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各高校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科学定位、特色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发展规划,办出自己的特色,形成自己的优势。要继续开展市级重点专业评选工作,启动在温高校“市级精品课程”、“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加大服装、皮革、印刷、海洋生物等与温州地方经济紧密相关的示范专业和特色学科建设,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充分发挥高等教育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要加强高校教师引进、专业学科建设和区域合作交流。探索建立产学研的合作机制,鼓励高校发挥自身优势,服务温州经济社会发展。要以培养大学生创业创新精神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高校学生整体素质和毕业生就业创业水平。
(四)以扶持社会力量办学为抓手,促进民办教育更好地发展。据统计,2007年我市基础教育民办学校在校生达33万人,占全市基础教育学校在校生总数的1/4。这是温州民营经济特色的重要体现,是温州教育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这些民办学校再由政府承办,当年政府财政至少需要追加预算内教育经费近10亿元。要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从落实政策措施入手,充分发挥财政经费“四两拔千金”的作用,促进我市民办教育规范发展、成熟壮大。
一要加大财政扶持。奖励民办高校和民办职业学校办学,对自建校舍的民办高校和民办职业学校,实施奖励补助政策,每培养1名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补助1000元、800元,培养1名中职毕业生补助600元。补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从2008年起,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依照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由当地财政提供一定比例的经费补助。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从2008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门用于奖励各级各类重点示范民办学校,以及为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二要实施“同等待遇”。各地要按照事业单位性质为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并依照公办学校教师标准落实“五险一金”政策(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使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所需费用除由学校和教师个人参照公办学校缴纳比例标准分别承担外,当地政府应视自身财力、学校类别给予一定的以奖代补。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和学生在职称评审、升学就业、评优评先等方面享有公办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同等权利。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在建设规划、项目审批、土地供给、规费减免等方面应享有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全日制民办学校依法办学所得,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税收优惠政策。
三要加强规范引导。规范民间办学,做优民办学校。当前,我市民办教育事业正处于从初创型向成熟型发展的转型期,民办教育的转型需要正确的舆论导向与先进的示范引领。从现实情况看,我市相当部分民办学校仍处于发展的初创阶段,投入相对不足,办学条件较为艰苦,师资队伍不稳定,生源质量不尽人意,发展面临较多困难。各地要加强管理和引导,规范其办学行为,确保师生安全,确保校园稳定,提高办学质量。要加大扶持力度,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委派公办学校校长、骨干教师到民办学校工作,帮助民办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公派人员任期内不迁人事关系,基础工资仍由原单位发放,奖金福利待遇由任职民办学校承担,任职期满返回公办学校工作。各级人事、教育等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允许教师在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按程序合理流动。
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是教育强市建设的根本要求。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温州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一)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工作的主题,是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要加强学生德育工作。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核心是要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各地各校要健全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德育工作网络,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增强学生热爱祖国、服务人民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发学生发展的内在动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要全面推进课程改革。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推进课程改革。加强特色学科和示范专业建设,加快研发地方课程及校本课程。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改进教育方法,密切师生关系,创造适合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模式。加强节假日课外培训活动的规范管理,鼓励支持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引导温州市学生实践基地等校内外教育机构面向学生开放。按照标准配足配齐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设施设备,广泛开展体育节、艺术节和科技节等活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坚持1小时锻练时间。
三要深化招生和考评制度改革。深化考试招生和质量评价制度改革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针对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出现的“择校热”等问题,要本着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考试招生和质量评价制度改革。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实行免费、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一定比例时,应采用随机方式招收新生,不得以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选拔新生。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必须严格按照常态分班,不得分辖区学生班和非辖区学生班,也不得分城镇学生班和外来民工子女学生班,更不得按学生学业成绩进行分班。高中阶段招生,要深化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改革。重点高中招生逐步实行招生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办法,从2008年开始,在三年内将分配比例提高到50%以上,以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努力缓解“择校热”。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构筑教育人才高地。教师是教育之本。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教师是关键。建设教育强市,必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构建教育人才高地。
一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师德风尚,严格执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考核和奖惩机制,教育与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教、铸就师魂,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真正成为广大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人民满意的教师。
二要加强教师队伍培训和管理力度。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要加强教师教育工作,加大名师和名校长培养力度,切实抓好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师资流动和新教师录用机制,稳定农村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完善城镇骨干教师支援农村学校制度,鼓励城镇教师和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教师评先、评优、晋升职务要向农村一线教师倾斜。
三要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把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出来。要采取有力措施,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依法保障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全市各地教师应同等享受当地公务员享受的国家、地方性增资和津贴补贴以及各地自行实施的其他奖励等,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统一发放。要特别重视农村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工资待遇,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2008年起,全市将启动实施骨干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学年度工作考核奖制度。要切实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
(三)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建立健全教育事业发展的保障机制。
一要依法确保财政性教育投入。各地要依法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即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两个提高”(即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全国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特别是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和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两个指标,县(市、区)要制定逐年提高计划并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这里需要说明一点,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是反映行政区域之间政府财政教育投入差异最敏感、最直接、最关键的经费指标。我们要以提高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水平为突破口,努力提高政府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水平,逐步缩小与全省乃至杭州、宁波等地市在教育经费结构和投资水平上的差距。
二要妥善解决教育资产历史遗留问题。为了完成“普九”的历史任务,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均有数额不等的教育负债,这是政府的负债。对于这些因“普九”形成的债务,要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总体要求,从2008年起,全面推进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力争在两年内化解教育债务。要抓好校产确权工作。村民集资集劳兴建、社会捐赠兴建、国家投资兴建以及其他形式划拨的各类学校资产,均属于教育资产,任何单位、集体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或收回。对尚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由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房产登记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产处置所得资金,全部用于学校和幼儿园建设。
三要加强城乡配套学校建设。加大监管力度,按照“谁开发,谁配套”原则,落实配套学校和幼儿园建设及移交工作。 “十一五”期间,根据新城建设和旧城改建的需要,市本级和鹿城区要迁建、新建、改建的35所配套学校,其中,2008年要启动市区急需解决的10所学校建设。要落实好这些配套学校建设主体职责、资金筹措和拆迁征地等工作,确保各项目按计划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要加强教育督导考核。各地要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突出督政,强化督学,把创建教育强县、教育强镇、教育现代化示范镇作为教育督导的重点,督促各地依法增加教育投入。完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目标考核,重点督查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执行落实情况,强化县(市、区)政府统筹规划、组织实施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加强学校安全和稳定工作,不断完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和维护稳定机制,确保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和高校的稳定。要规范教育收费。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倡导正确的政绩观、先进的教育观、科学的人才观,着力营造优先发展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形成教育强市建设的强大动力。
同志们,教育是国之大计、民生之本、执政之要。创业富民,教育是基础;创新强市,教育是保障。我们一定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温州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教育厅的正确指导下,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规划,精心组织,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温州教育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教育强市,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温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