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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办信息》第30期(总第322期)

来源: 温州文明办编辑: 潘威历时间: 2008-09-04收藏推荐评论打印关闭
摘要:民主恳谈话文明倾听民意谱新业 ——温州市“城区市容文明长效管理”民主恳……
民主恳谈话文明 倾听民意谱新业
——温州市“城区市容文明长效管理”民主恳谈会纪实
 

 8月7上午,由市文明办组织召开的“城区市容文明长效管理”民主恳谈会在鹿城区南浦街道春秋社区会议室举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方立明主持恳谈会,市文明办副主任孙立新,鹿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赵智展和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文明创建社会监督员和社区干部群众代表近40人参加了恳谈会。

满足群众需求,办法应运而生

 市容环境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的重要体现,关系着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整个温州的城市形象,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并直接影响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然而如何实现市容文明的长效管理一直是城市管理的一个难点,也是文明创建过程中的一块“软肋”,更是群众反映强烈、十分关注的一个热点、焦点问题。为此,市文明办领导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在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中,首选这个难啃的“骨头”,紧紧围绕“如何实现城区市容文明长效管理”这一主题,纷纷深入街道(乡镇)、部门、村居(社区)开展调研活动,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市文明办主任方立明还选择南浦街道春秋社区开展蹲点调研。

 经过数月的调研,市文明办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乡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结合温州城区市容管理实际,草拟了《温州市城区市容文明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以“市容整洁、管理有序、民风文明、社会和谐”为目标,落实市容管理目标责任,完善奖惩激励机制,注重发挥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注重调动各城区、各乡镇(街道)和基层社区、村居的日常管理积极性,力求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形成管理合力,提高管理水平,建设市容文明。办法征求意见稿出来后,市文明办通过召开各个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各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地进行修改和完善。

简短的开场白,直奔恳谈主题

 在昨天的民主恳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温州市城区市容文明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建言献策,会场气氛务实热烈而又和谐融洽。

 上午9时,会议准时开始。“今天召开这个恳谈会,主要目的就是围绕市容文明长效管理征求来自基层的社区群众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市文明办主任方立明的简短开场白直奔主题。接下来,市文明办副主任孙立新就《温州市城区市容文明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的背景以及具体考核内容、办法作了详细的介绍。随后,与会人员围绕主题,纷纷发言。

实现长效管理,要从社区抓起

 社区是文明创建的细胞,也是城市管理的最基层单位。从某种意义上说,要实现城区市容文明的长效管理,首先要抓好社区的自主管理和长效管理。与会的社区干部纷纷结合自己的切身体会,就小区景观、流动商贩、卫生保洁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想法。

 “社区居民阳台乱搭建问题,不仅影响整个社区、整个城市的形象,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能统一这方面的建筑标准。”区人大代表、南浦街道春秋社区主任胡美珠首先发言。“流动商贩要实行属地管理,要各部门联合整治”,南门街道花柳塘社区主任谢芙蓉还提出,“要把市容文明目标考核的结果与职能单位的满意不满意评议相挂钩,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鹿城区人大代表、五马街道蝉街社区主任付爱芬提出,“社区的保洁管理,要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的积极性,真正做到24小时保洁,防止垃圾死角出现。”

 社区物业管理是群众普遍关心的话题,也是城区市容文明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暂行办法中也被纳入了考核范围。就如何进一步发挥物业管理在市容长效管理中的作用,蒲鞋市街道青园社区主任王林建议,“房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同时要在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领导中采取交叉任职的方式,使两者相互参与到彼此的管理中,切实形成管理合力。”

发动群众参与,解决管理盲区

 “市委、市政府以市容目标管理为抓手,推进城区文明创建,合民心、顺民意,抓住了问题的症结,很有针对性,征求意见的城区市容文明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思路清晰、责任明确、可操作性强。”市政协委员欧阳后增、市政府驻杭州办事处原主任林光、温州四中原副校长徐志标、市民革党员李海城、春园社区原居委会主任陈锦旺、退休教师郑加池等社会监督员参加恳谈会并纷纷发言。温州市文明创建社会监督员将是市容目标管理的直接参与者,负责日常市容文明目标考核和监督。

 城市市容文明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特别是要发挥市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实现真正的长效管理。为此,社会监督员、退休教师郑加池提出,“要充分发挥老人协会、青年志愿者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组织热心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切实解决管理的时空上的盲区,防止脏、乱、差等问题的回潮、反复。”

加强部门联动,提升管理水平

 如何发挥职能部门在市容文明目标管理中的作用,切实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措施,提升管理水平,与会的交警一大队,市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分局、二分局,市房管局鹿城分局、鹿城区市政园林局等部门的有关领导先后发言,畅谈自己的想法。

 “农用车管理、小广告管理等已经成为城市管理执法中的一个难点,特别是小广告粘贴已经具有团伙性作案特征,只有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合作,才能真正实现治本”,市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分局副局长郑善说,“而这一点,在市容文明目标管理中体现得很充分,它的实施能够促进部门间形成合力。”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陈晓峰建议,“要加强对一些人流、车流量大的复杂区域的交通管理,联合交通、建设、规划等部门切实解决停车位紧张的问题。”鹿城区南浦街道书记潘一凡还针对城区市容文明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具体操作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鹿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赵智展也就充分发挥社区工作在市容管理中的作用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她指出,社区工作非常具体,非常重要,很多工作都必须要在社区落实,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工作的指导,主动地为社区排忧解难,充分调动社区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共同推动城市市容文明长效管理。

不断完善办法,改善城市形象

 恳谈会上,与会人员发言踊跃,不知不觉2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最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方立明对会议召开情况进行了总结。他指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民心工程,更是基础工程、保障工程。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是一个城市的软实力,也是一个城市的核心竞争力。温州在大力加强经济建设,创造许多经济奇迹的同时,只有在软环境上求提升、求突破,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此,如何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城市形象建设,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局,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的目标,也就成为出台市容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方立明强调,市容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本身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决定了市容目标管理的长效性。因此,在起草和出台办法过程中,市文明办慎之又慎,反复调研、反复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力求最大限度、最大可能的使之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注重实效性。广大群众和职能部门要积极反馈意见,以便不断地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在城市市容文明管理中,制订办法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在于落实。各职能部门和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理念,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努力为提升文明创建水平而努力。

(市文明办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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